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20,163,380 股, 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6.38%降低至 5.38%。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2年7月13日,公司收到华原能源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累计达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本信息 | 名称 | 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187号 | |||||
权益变动明细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减持期间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2/4/19-2022/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
集中竞价 | 2022/5/19-2022/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000 | 0.41% | ||
集中竞价 | 2022/6/19-2022/7/1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9,700 | 0.59% |
备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正文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产
生尾差原因所致。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25日披露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武汉华原能源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23,913,080 | 6.38% | 20,163,380 | 5.3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913,080 | 6.38% | 20,163,380 | 5.38%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