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此页为中航重机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之签字页)
董事会成员签字:
姬苏春
张育松 刘亮 冉兴 孙继兵
邱洪生 于革刚 李平 曹斌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