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2021-029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基金存续期延期5年,其有限合伙人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以人民币1亿元转让持有合伙企业10%的财产份额。考虑到口腔基金投入周期较长,优先满足上市公司体系内紫金港医院、蒲公英医院等项目建设需要,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转让方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比例不变。
? 本次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事项概述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口腔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于近日收到《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征求意见》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询证函》,主要内容如下: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口腔基金”),设立于2016年10月,期限5年,规模10亿元,专注浙江省外大型口腔医院建设项目,原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基于口腔基金目前仍处于投入建设期限,大型口腔医疗项目周期长,故合伙企业决定延期5年至2026年10月27日。同时,口腔基金有限合伙人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现持有79%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拟以人民币1亿元转让持有合伙企业10%的财产份额。
基于对口腔基金投入周期较长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重点满足上市体系内紫金港医院、蒲公英医院等项目建设需要,公司综合权衡决定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转让方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亦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持有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比例不变。本次同意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名称: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P5B1G;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吕建明;
住 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8号第七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口腔医疗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构成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1年6月30日,转让方总资产94162.12万元,净资产999.12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4万元。
2.受让方
姓名:鲍正梁;
住所:浙江宁波**************;
身份证号:33****************;国籍:中国;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
3.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财产份额;
(2)诸暨通策口腔医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PCJ1F;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海骏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诸暨市陶朱街道艮塔西路138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口腔医疗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人情况:
名称 | 变更前所持比例 | 变更后所持比例 |
杭州海骏科技有限公司 | 1% | 1% |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20% | 20% |
诸暨海骏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9% | 69% |
鲍正梁 | 0 | 10% |
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吕建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改变公司持有合伙基金财产份额,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基于转让方为公司关联公司,本次同意参股口腔基金延期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案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