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了解,第十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王文韬先生、陈焕龙先生、郭沂先生和杨列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江榕先生、王辉先生和夏云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汤世生) (江 榕) (屈文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