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于2020年12月8日与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交投”)签署了《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将其持有的124,315,992股辽宁能源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辽交投。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沈煤集团和辽交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对上述辽交投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做以下补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时万(600241)16,923,076股,持股比例为5.75%。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