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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酒店: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2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86-21-63217132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3)第Q00966号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锦江酒店”)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3年4月10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3)第P03980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彦(盖章)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一婷

2023年4月10日

附表2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 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注1)最终控制方及受最终控制方控制应收账款42,504100,326-(135,673)7,157房费核算服务、租赁业务及会籍礼包涉及推广服务等,为尚在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经营性往来
其他应收款2,425456,158-(440,760)17,823代收房费及其他经营性垫款经营性往来
预付款项223385--608预付经营款经营性往来
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注2)母公司及受母公司控制应收账款6911,189-(389)1,491销售食品收入等,为尚在信用期内的应收款项经营性往来
其他应收款909694-(812)791经营性垫款经营性往来
预付款项392--(323)69预付经营款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上海新亚食品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2---2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长期应收款1,033---1,033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锦亚餐饮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4,7901,842--6,632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69610,744-(567)11,873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1,0002(2)1,000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时尚之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1,8003(2)1,801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锦江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007128-(125)1,010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饮食服务成套设备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725123-(200)648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卢浮亚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550--(550)-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闵行饭店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799---799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542764-(823)483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7001(1)700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锦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6004848(8)1,084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锦江国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2,609-(1,536)1,076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SHANGHAI JINJIANG (HK) CO. LIMITED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507--1,507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3,2432-(2,829)416用于子公司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6,00010(8)6,002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七天四季酒店(广州)有限公司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3,0005(4)3,001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关联自然人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Golden Tulip Southern Asia Ltd联营公司其他应收款742--(625)117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广州窝趣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其他应收款7---7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新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120-5(5)120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甘孜州圣地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350---350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343-7(7)343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注4)联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1,170-13(13)1,170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上海滴水湖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注5)联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900-9(9)900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镇江京口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注6)联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1,210-13(13)1,210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长春锦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7)联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含应收利息)441-5(5)441委托贷款,用于资金周转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67,417589,45581(585,289)71,664//

注1: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如下公司:上海华亭宾馆有限公司、上

海龙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食品集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胶州度假旅馆、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上海东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2: 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如下公司:北京昆仑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虹桥宾馆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天低温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新锦江大酒店、上海锦江金门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静安面包房有限公司、上海建国宾馆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宾馆有限公司、上海州际卓逸酒店和度假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锦波旅馆有限公司、上海滴水湖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天津河东区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天津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天津沪锦旅馆投资有限公司、镇江京口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沈阳松花江街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长春锦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上海和平饭店有限公司、上海新亚广场长城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金沙江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悦青年会大酒店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锦江汤臣大酒店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新城饭店、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新亚大酒店、上海南华亭酒店有限公司、上海白玉兰宾馆有限公司。

注3: 除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外,本集团尚有部分结算货币资金或闲

置货币资金存放于同一母公司的关联企业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确定。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货币资金年初余额为人民币391,805万元,本年度累计存入发生额为人民币2,944,544万元,本年度累计取出发生额为人民币3,012,480万元,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为人民币323,869万元。对财务公司的应收利息年初余额为人民币680万元,本年度资金利息为人民币5,091万元,本年度累计收回资金利息为人民币4,560万元,应收利息年末余额为人民币1,211万元。

财务公司系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4: 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系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锦

江酒店根据30%股权比例通过财务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

注5:上海滴水湖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系母公司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锦江酒店根据30%股权比例通过财务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

注6: 镇江京口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系母公司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锦江酒店根据49%股权比例通过财务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

注7: 长春锦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母公司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锦江

酒店根据30%股权比例通过财务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

本表已于2023年4月10日获董事会批准报出。

张晓强 吴琳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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