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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日期:2010-10-3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俞敏亮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陈  灏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                                  卢正刚先生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俞敏亮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首席执行官陈灏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副总裁卢正刚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基于各自的业务定位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考虑,公司及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双方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组,通过相关资产置换并完成附属交易,以便使各自的管理和资源优势得以更好地发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和资金利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本次交易中,公司置入及购买的资产为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71.225%股权、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80%股权和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出及出售的资产为本公司拥有的分公司新亚大酒店和新城饭店全部资产负债、上海锦江国际管理专修学院的全部权益、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仑宾馆有限公司66.67%股权、上海建国宾馆有限公司65%股权、上海锦江汤臣大酒店有限公司50%股权、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50%股权、上海锦江德尔互动有限公司50%股权、上海扬子江大酒店有限公司40%股权、温州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15%股权。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5月12日正式批复核准。根据本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暨重组协议》的约定,双方资产交割日为“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协议所述之资产重组及置换的当月的最末日”,即2010年5月31日。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编制2010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时,视同于年初就已收购了置入资产,并据此调整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上年度期末数,同时将相关置入资产自年初至交割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范围。上年同期比较数也相应调整。这种编制公司财务报表的口径以下简称为“准则口径”。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为“准则口径”。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5,321,972,984 7,519,021,120           -2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4,254,844,386 5,468,292,235           -22.19 
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0533         9.0649           -22.1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 
                                                          (1-9月)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3,121,716                     95.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9169                       95.0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7-9月) 期末(1-9月)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8,893,641    349,552,688           129.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71         0.5795           129.61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之被合并方在合              -     45,823,189                - 
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57         0.4845            69.1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71         0.5795           129.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8           7.18  增加2.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16           6.00  增加1.82个百分点 
    率(%) 
    注:本报告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减少,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变动和根据公司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置出相关11项股权和资产负债等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年度期末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已经调整录入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江达华宾馆有限公司等置入资产的相关数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项目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3,9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280,23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45,823,1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80,2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663 
所得税影响额                                                                   -3,876,4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10,649 
                         合计                                                 57,300,84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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