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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日期:2009-10-29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大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显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秀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3,008,195.75 239,149,888.65 1.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108,072,780.58 106,955,703.53 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0.84 0.84 0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20,510.49 -1,67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07 不适用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51,637.69 1,117,077.05 -158.7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6 0.009 -1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6 0.009 -16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70 1.03 减少1.5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46 -2.12 减少1.3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元)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3,462,257.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6,887.49
    合计 3,195,369.6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05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5,248,000 人民币普通股
    重庆赛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4,211,8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寅莹 765,477 人民币普通股
    何依苹 751,940 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688,913 人民币普通股
    董廷春 506,900 人民币普通股
    艾利 501,700 人民币普通股
    高珂若 473,936 人民币普通股
    谢安源 434,814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公司无新增开发项目,可销售面积比去年减少,销售成交量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造成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幅度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2008年度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原文为:"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3月12日以证监许可[2008]324号文件批准东方银星的出售资产申请报告,同意其将应收账款净值63,837,847.47元、存货净值99,055,754.24元等值转让给东方银星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资产转让尚未完成。"
    对此,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24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核准的,拟将公司总额为163,272,500.55元的应收账款和存货按账面价值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股份")的方案,因银星股份资金原因,至今仍未实施。
    公司和银星股份承诺在条件具备时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实施。公司董事会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督促银星股份尽快实施该项重大资产出售。在公司实施完成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8年审计报告出具的保留事项将消除。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无现金分红政策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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