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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主要为考虑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推进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等重大建设项目,累计投资金额较大。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及项目建设等。

● 公司将召开业绩网上说明会,就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原因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05,888.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56,202,316.45元。鉴于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阶段,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05,888.08元,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公司所处化工行业目前整体相对景气度偏低。下游终端需求不及预期、主要原料价格持续高位、行业竞争加剧、主要产品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下滑,公司在2023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是行业形势依旧复杂严峻。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业务包括醋酸及衍生品、硫酸、氯碱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其中醋酸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PTA、醋酸酯、醋酸乙烯、醋酐等化工产品。公司生产装置具有规模化,产业链完整、技术先进性较强等优势。为保证上述优势,公司需要维持较大比例的营运资金规模,保障生产的稳定性从而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同时持续投入较多的资金开展滚动技术改造以及技术研发,深挖装置潜能,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为应对当前终端需求不及预期、供给扩大、竞争加剧的行业态势,目前主要化工企业纷纷开展产业链延伸和转型升级以谋求更强的产品竞争力。在此背景下,为扩展醋酸下游产业链,推进公司产业向高端新材料领域的转型升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71.28亿元,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发挥产品上下游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综上所述,公司当期不进行现金分红有利于节约资金成本并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求。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建设及各类滚动技改等方面。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努力实现规划目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和现金分红,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2020年度-2023年度),公司最近四年累积现金分红约16亿元,占最近四年累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9%。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4年2月开展股份回购事项。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285,126股,占公司总股本(即1,167,842,884股)的比例为1.31%,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344.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重视现金分红,积极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和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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