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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5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闻泰科技”)于2021年2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5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年5月22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年7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 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的原因

鉴于列入《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的内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288名调整为283名,其中股票期权授予人数由280人调整为275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69人调整为6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9.72万份调整为115.45万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13万股调整为14.13万股。

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1、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

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57人)39.8234.49%0.0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18人)75.6365.51%0.06%
合计(275人)115.45100.00%0.09%
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59人)12.2386.56%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人)1.9013.44%0.00%
合计(65人)14.13100.00%0.01%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闻泰科技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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