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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5月2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按照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2.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年修订)(财会〔2019〕8号)。

3. 公司自 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债务重组》(2019年修订)(财会〔2019〕9号)。

4. 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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