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此次增资事项是公司在充分考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将《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价为基准,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孙立荣 曲刚 沈颂东
2020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