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20年0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01月14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所有董事和监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的议案》因接到多数股东反馈,原提议股东大会时间(2020年01月22日,农历十二月廿八)不方便提前计划和安排行程。为使股东能充分参与公司治理并发挥重要作用。现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调整为2020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30。召开地点和会议审议议题均无变化。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