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于2019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3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所有董事和监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总部试制中心工程项目立项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提升整车与零部件协同创新能力,提高统筹集成开发能力,最大限度地利用产、学、研平台,拟在东风南街1399号建立试制中心,以满足公司未来新业务及现有内/外饰业务集成的产品研发、试验和试制的需求。项目立项后,启动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对无籍房、危房拆除并灭籍的议案》
2019年8月,公司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三宗土地,其中一宗地块位于绿园区东风南街1399号,面积为33635㎡,该宗土地已于2019
年10月过户至公司名下,目前该地块上共有五处建筑,其中两处被鉴定为危房,两处为无籍房。根据政府城建规划相关的要求,公司拟对东风南街1399号地块上的两处无籍房、两处危房进行拆除,并对危房进行灭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富维本特勒二期项目立项的申请的议案》
根据前期公司与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MOU,双方意向2020年在天津成立主营底盘结构件和底盘系统业务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由本特勒控股。项目立项后,启动相关工作。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关于富维本特勒长期委托贷款项目的议案》
根据富维本特勒公司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向富维本特勒公司委托贷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4年,借款利率5.225%(基准利率
4.75%上浮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