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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富维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与原第二大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一汽富维股份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复(国资产权[2019]76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复(吉国资发产权[2019]102号)。

一、本次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9日,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维”、“公司”)收到一汽集团与亚东投资的通知,一汽集团和亚东投资签署了《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亚东投资受让一汽集团所持公司25,382,8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一汽富维总股本的5%(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亚东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吉林省国资委”)。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以及协议转让相关方所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就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进行了问询;12月7日,公司就上交所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发布了公告,详情请

见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及相关补充说明。

二、一汽集团与亚东投资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经双方确认,根据主协议相关约定,一汽集团向亚东投资转让其合法持有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42)(简称:一汽富维)25,382,8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价格为11.46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90,886,979.68元(大写贰亿玖仟零捌拾捌万陆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捌分)。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19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一汽集团和亚东投资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9年12月27日同意一汽集团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一汽富维股份(国资产权[2019]76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9年12月18日同意亚东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一汽富维股份,(吉国资发产权[2019]102号)。

一汽集团和亚东投资将根据批复文件继续推进本次协议转让事宜。

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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