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19年上半年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根据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规划期业务规模、整体盈利能力及收益指标进行分析,拟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增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出具了中通评报字〔2019〕11087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859,999.45万元。
依据资产评估结果测算本次增资的每股价格为8.454543元,公司本次增资额为21,921.19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为6.4421%。
本次增资方包括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对其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