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37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