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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 2019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仇兰英女士担任,成员为朱宝良先生、张晓明先生、刘陆天先生和赵优珍女士。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各专职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了洪一丹女士、张宏先生、方军雄先生、赵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了具有会计学博士学位的宋德亮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两届董事会全部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的议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2019年8月1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并同意将《 2019年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9年10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将《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审计期间,天健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天健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天健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提前沟通安排审计沟通等事项,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审计委员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但公司 2019 年的内部控制存在着重大缺陷,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以消除影响。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8年的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议,保证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稳步提升。

四、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规范履行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操作制度和规程;

(二)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日常经营监督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洪一丹 张宏 宋德亮

方军雄 赵轶

2020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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