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08月16日以电话、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08月28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一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 www.sse.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所网站 www.sse.com.cn《2019-058兰州民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