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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在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A座19楼会议室C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孔丽女士委托董事长王星先生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基础上,新增发行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PPN、债权融资计划、中期票据、并购票据、ABN、永续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公司债、绿色债、ABS等在内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60亿元。本次授权后,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授权总额为不超过120亿元。通过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原有借款以及项目建设等用途。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定。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确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PPN、债权融资计划、中期票据、并购票据、ABN、永续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公司债、绿色债、ABS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规则规定,确定每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等;

(3)、就每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周中胜先生、方先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研究讨论,拟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苏州高新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6)。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中胜,男,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香港浸会大学访问学者,财政部会计学术领军人才,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院长助理兼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苏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咨询专家、江苏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会计协同发展中心副主任。兼任苏州斯莱克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先明,男,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海大学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金融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学术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市场与投资,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省部级以及社会服务课题20多项,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现为多种期刊的匿名审稿人。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曾赴加拿大Lakehead University数理统计系与美国Florida State University金融系访学;曾任江苏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与江苏国际金融学会会员。兼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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