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因该议案未通过股东大会审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并召开了董事会重新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航、董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中所述价格的确立均是按照市场价格或国家管理机构颁布文件的指导价格予以确定,公平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系遵循相关协议,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化原则,预计情况符合客观实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交易金额 | 2019年实际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新华锦集团山东海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包装物销售 | 50 | 44.71 | -10.58% |
新华锦集团山东海润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包装物销售 | 2 | 0.92 | -53.82% |
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包装物销售 | 1 | 0.25 | -74.51% |
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 | 护理用品销售 | 3 | 2.56 | -14.71% |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 | 包装物销售 | 10 | 5.15 | -48.50% |
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2 | 0.04 | -97.86%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2 | 0.40 | -80.15% |
新华锦信贸环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4 | 0.30 | -92.40% |
朗乐(青岛)颐养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1 | 0.14 | -86.47% |
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0 | 0.20 | 不适用 |
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2 | 0.47 | -76.47% |
青岛小蓬莱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4 | 2.11 | -47.31% |
山东锦隆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0 | 0.31 | 不适用 |
青岛大手新华锦康复有限公司 | 护理及生活用品销售 | 0 | 1.34 | 不适用 |
小计 | 81 | 58.90 | -79.03% |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交易金额 | 2019年实际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 |
差异 | ||||
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货运代理 | 200 | 175.84 | -12.08% |
新华锦集团青岛锦地实业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45 | 43.19 | -4.03% |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 | 酒类采购 | 11 | 12.24 | 11.28% |
朗乐(青岛)颐养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护理用品采购 | 6 | 3.5 | -41.67% |
青岛天阁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用餐服务 | 5 | 11.66 | 133.21% |
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 | 用餐服务 | 7 | 8.51 | 21.55% |
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 | 用餐服务 | 0 | 4.03 | 不适用 |
青岛中锦针织品有限公司 | 纺织品采购 | 500 | 153.24 | -69.35% |
山东锦隆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0 | 10.50 | 不适用 |
小计 | 774 | 422.71 | -45.39% |
3、关联租赁(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交易金额 | 2019年实际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山东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发制品厂 | 房屋租赁 | 50 | 47.62 | -7.69% |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42 | 38.77 | -4.76% |
小计 | 92 | 86.39 | -6.10% |
4、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交易金额 | 2019年实际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担保 | 5500 | 11500 | 109.09% |
结汇购汇关联方返还业务优惠 | 60 | 26.19 | -56.34% | |
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 | 30 | 29.13 | -2.90% |
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销售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额为58.90万元,实际发生采购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为422.71万元,实际发生关联租赁为86.39万元,均未超出预计金额。2019年度实际接受关联方担保11500万元,结汇购
汇关联方返还业务优惠为26.19万元,受托管理收入为29.13万元。
(三)本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20年交易金额 |
新华锦集团山东海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包装物销售 | 50.00 |
新华锦集团山东海润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包装物销售 | 2.00 |
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包装物销售 | 1.00 |
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 | 面料销售 | 200.00 |
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 | 护理用品及日用品销售 | 10.00 |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 | 护理用品及日用品销售 | 10.00 |
青岛大手新华锦康复有限公司 | 护理用品及日用品销售 | 20.00 |
山东锦隆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护理用品及日用品销售 | 5.00 |
小计 | 298.00 |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20年交易金额 |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 | 酒类采购 | 65.00 |
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 | 纺织品采购 | 500.00 |
青岛天阁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30.00 |
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35.00 |
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货运代理 | 200.00 |
新华锦集团青岛锦地实业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及房屋租赁 | 45.00 |
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 | 养老服务 | 5.00 |
青岛大手新华锦康复有限公司 | 康复治疗服务 | 10.00 |
山东锦隆国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商品采购 | 30.00 |
青岛新华锦国际有限公司 | 礼品采购 | 4.00 |
山东新华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1.00 |
小计 | 925.00 |
3、关联租赁(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20年交易金额 |
山东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发制品厂 | 房屋租赁 | 50.00 |
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 | 房屋租赁 | 42.00 |
小计 | 92.00 |
4、其他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20年交易金额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担保 | 15000.00 |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 | 结汇购汇关联方返还业务优惠 | 60.00 |
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 | 30.00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通过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间接控股本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新华锦集团注册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法定代表人: 张建华;注册资本:人民币81000万元;经营范围:对外投资、管理与经营(以上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物业管理;许可范围内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与非关联交易价格一致,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新华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部分远洋航线上具有价格优势,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该公司代理部分货物运输的情况。预计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山东永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因货运代理业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万元。
(2)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在生产部分中高档服装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将向青岛中绵针织有限公司销售面料并采购成品服装,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00万元和500万元。
(3)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因业务需要计划从银行借款,预计由新华锦集团向子公司提供担保1.5亿元。
(4)由于新华锦集团通过规模优势取得了银行结汇购汇的业务优惠,该部分优惠将由新华锦集团按照每月的结汇购汇量于月底全部返还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据此预计,2020年通过该操作能够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贸易类公司获得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的结汇购汇手续费返还。购汇、结汇业务的定价依据: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经常项目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试点的批复》(汇复2008 116号文)的要求,新华锦集团必须按照收汇与付汇当日的银行牌价与成员公司进行清算,新华锦集团在资金的划拨与清算过程中不得向成员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手续费返还的定价依据:按照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的中间业务收费减免政策执行。
(5)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华锦长生养老运营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新华锦(青岛)长乐颐养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营管理合同》,预计2020年将发生托管服务费3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均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借助关联方在货运、资金结汇购汇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