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楼会议室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签到;
二、由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六、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情况;
七、现场与会股东与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议案;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法律意见书;
十一、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材料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不含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相关背景情况
2020年度,公司曾批复实达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0亿元,其中,实达集团本部不超过6亿元,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不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2020年,实达集团本部实际获批授信金额为0亿元,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实际获批授信金额为1亿元,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实际获批授信金额为0.05亿元,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实际获批授信金额为0亿元,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实际获批授信金额为
1.24亿元。
2021年度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1亿元,具体如下:
1、实达集团本部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9亿元。授权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3、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
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4、公司全资孙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在以上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授权各借款主体公司可以用自身拥有的各类资产、子公司股权为自身的借款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
二、主要授信申请主体基本情况
1、深圳兴飞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507。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52,615.93 | 172,669.67 |
总负债 | 292,846.78 | 287,813.47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7,596.06 | 71,397.81 |
流动负债总额 | 284,747.21 | 280,15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200.69 | -115,134.89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79,343.62 | 133,866.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7,826.18 | -216,881.95 |
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东方拓宇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9,109.97 | 51,754.39 |
总负债 | 39,214.75 | 44,871.2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8,525.00 | 8,928.42 |
流动负债总额 | 39,214.75 | 44,871.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4.63 | 6,892.02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16,350.32 | 29,298.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6,942.12 | -7,174.56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62,851.43 | 66,969.03 |
总负债 | 43,158.52 | 46,900.55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9,378.93 | 9,189.91 |
流动负债总额 | 43,158.52 | 46,900.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9,692.91 | 20,068.48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42,268.30 | 69,160.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75.57 | -3,213.83 |
地位。中科融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9,898.85 | 65,112.81 |
总负债 | 45,877.06 | 48,807.43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0,569.99 | 20,681.07 |
流动负债总额 | 45,877.06 | 48,807.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21.79 | 16,305.38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6,864.91 | 20,356.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283.60 | -2,655.65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32,414.83 | 261,817.38 |
总负债 | 312,466.32 | 308,651.84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67,079.80 | 173,850.57 |
流动负债总额 | 304,331.18 | 300,907.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80,021.34 | -46,825.54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营业收入 | 86,658.44 | 155,698.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5,956.17 | -304,702.84 |
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授信、借款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相关子公司将根据相关授信、融资的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材料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需要,预计将对2021年度公司并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不含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现将相关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预计担保事项
2021年度,公司拟对并表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2亿元担保,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对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公司拟对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三)公司拟对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四)公司拟对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兴飞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507。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52,615.93 | 172,669.67 |
总负债 | 292,846.78 | 287,813.47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7,596.06 | 71,397.81 |
流动负债总额 | 284,747.21 | 280,15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200.69 | -115,134.89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79,343.62 | 133,866.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7,826.18 | -216,881.95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9,109.97 | 51,754.39 |
总负债 | 39,214.75 | 44,871.2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8,525.00 | 8,928.42 |
流动负债总额 | 39,214.75 | 44,871.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4.63 | 6,892.02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6,350.32 | 29,298.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6,942.12 | -7,174.56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62,851.43 | 66,969.03 |
总负债 | 43,158.52 | 46,900.55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9,378.93 | 9,189.91 |
流动负债总额 | 43,158.52 | 46,900.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9,692.91 | 20,068.48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2,268.30 | 69,160.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75.57 | -3,213.83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9,898.85 | 65,112.81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负债 | 45,877.06 | 48,807.43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0,569.99 | 20,681.07 |
流动负债总额 | 45,877.06 | 48,807.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21.79 | 16,305.38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6,864.91 | 20,356.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283.60 | -2,655.65 |
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子公司应根据担保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材料三: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 2021年度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为改善当前资金紧张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拟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新增授信及增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改善当前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拟向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新增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新增融资及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及担保,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 /年。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产为本次融资或增信提供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担保措施,并严格按照与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约定好的借款用途使用融资资金。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融资及增信的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应子公司管理层在关联方融资及增信限额内办理具体审批及签约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与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分别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业务,交易发生金额共计97,128.71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3%,当前融资存量余额共计94,642.73万元。截至目前,上述业务逾期金额共计94,642.73万元,至今尚未展期。
截至目前,公司因与兴港投资及其子公司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等业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5,675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7.54%,其中逾期担保金额为43,189.02万元,占最近一期
(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2.23%。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实达集团原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景百孚先生于2019年11月12日与兴创电子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同日,公司股东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峰与兴创电子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综上,兴创电子成为实达集团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因此兴港投资(为兴创电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成为实达集团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兴港投资注册地址为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柳敬元,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金融服务。作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AAA级国有独资公司,兴港投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要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主体。
兴港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2,000,000 | 100% |
合计 | 2,000,000 | 100%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9,590,009.45 | 17,793,340.24 |
其中: | ||
货币资金 | 1,601,697.90 | 1,237,075.54 |
负债总额 | 13,704,335.03 | 12,135,683.43 |
其中: | ||
流动负债总额 | 3,883,097.99 | 5,223,606.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4,526,403.22 | 4,277,023.82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营业收入 | 2,512,893.90 | 3,039,610.75 |
净利润 | 29, 618.74 | 143,448.29 |
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本次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年。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材料四: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立信中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根据审慎原则,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99年1月
组织形式: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合伙人数量:2020年底合伙人人数143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0年12月底注册会计师人数97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名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的变动情况:全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比上年减少7名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及其人数:中兴财光华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有500多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人员总数:3080人
2019年度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家数:55家
收费总额:7,751.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主要行业: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500.00万元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
项目合伙人 | 张磊 | 2011/12/12 | 2011/12/12 | 2016/12/6 | 2021/1/4 |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磊 | 2011/12/12 | 2011/12/12 | 2016/12/6 | 2021/1/4 | 同上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王轶 | 2019/8/15 | 2020/11/1 | 2019/8/15 | 2021/1/4 | 无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李亚利 | 2007/9/3 | 2007/9/3 | 2017/11/8 | 2021/1/4 | 无 |
3.独立性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7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含各专项报告)审计报酬为12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50万元人民币。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待后期与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1085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2.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14年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否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立信中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也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建议,拟提交董事会审议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立信中联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公司积极主动建立原审计机构立信中联和拟聘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之间的沟通。经立信中联、中兴财光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以及执业经验,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