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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11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第2020-081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展科技”)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京01执保9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于2020年12月12日10时至2020年12月13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auction.jd.com/sifa.html)公开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昂展科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5,843,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8.2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4%。

一、本次司法拍卖被撤回的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向昂展科技了解,因昂展科技与执行人东吴证券协商一致,东吴证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述拍卖。

同日,公司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拍卖网络平台公示信息显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已撤回,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2019年11月12日,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景百孚、昂展科技、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与陈峰、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

议》,截至目前,上述协议继续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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