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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达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0-04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财政部于 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 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 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 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修订)〔财会[2019] 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资产负债表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利润表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等项目,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4) 利润表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二) 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 非货币性交易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 8号)的要求,公司对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四) 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仅对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准则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落实执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新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落实执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新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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