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34 公司简称:实达集团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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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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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陈国宏 独立董事 出差在外 杜美杰独立董事
1.3 公司负责人景百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俊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菊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09,346,540.23 367,359,769.48 1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7,829,008.34 271,962,444.83 13.19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末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5,297.34 -40,782,265.88 87.97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末 (%)
营业收入 3,096,204.14 19,685,295.04 -8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866,563.51 -13,421,129.17 367.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732,794.72 -13,019,668.20 63.6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增加 24.53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722 -12.1532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0 -0.0382 367.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20 -0.0382 367.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0,598,608.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750.00
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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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 40,599,358.23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34,36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股东名称(全称) 售条件股 股东性质
数量 (%) 股份状态 数量
份数量
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 79,122,586 22.51 0 79,122,586 境内非国有
质押
法人
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 20,303,564 5.78 0 20,303,564 境内非国有
质押
公司 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13,781 2.54 0 其他
-上投摩根整合驱动灵
无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 7,875,000 2.24 0 国有法人
无
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6,000,000 1.71 0 其他
公司-富国城镇发展股 无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950,643 1.12 0 其他
公司-上投摩根卓越制 无
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杨青 3,607,634 1.03 0 无 境内自然人
蒋政一 2,850,000 0.81 0 无 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00,321 0.80 其他
-南方产业活力股票型 无
证券投资基金
张小松 2,792,942 0.79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 79,122,586 人民币普通股 79,122,586
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 20,303,564 人民币普通股 20,303,56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 8,913,781 8,913,781
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7,8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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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6,000,000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 3,950,643 3,950,643
人民币普通股
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杨青 3,607,634 人民币普通股 3,607,634
蒋政一 2,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产业 2,800,321 2,800,321
人民币普通股
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小松 2,792,942 人民币普通股 2,792,94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明 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余额/本期 期初余额/上 变动比例
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发生额 年同期发生额 (%)
应收帐款 8,955.00 -100.00 本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预付款项 - 384,451.18 -100.00 本期预付货款已核销
其他应收款 1,495,751.68 715,394.72 109.08 本期应收往来款增加
存货 109,399.64 -100.00 本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应付职工薪酬 25,300.30 715,290.19 -96.46 本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应交税费 179,152.52 540,247.48 -66.84 本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少数股东权益 -13,522,528.89 100.00 本期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营业收入 3,096,204.14 19,685,295.04 -84.27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收入
营业成本 1,048,714.18 13,156,189.55 -92.03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99,546.08 1,440,743.58 -93.09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税金
销售费用 4,666,762.64 -100.00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6,753,407.80 10,027,061.41 -32.65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22,927.42 10,630,059.98 -100.22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39,441.17 -7,770.82 -407.55 本年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投资收益 40,598,489.49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产生收益
营业外收入 868.74 3,319.85 -73.83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787,548.76 -100.00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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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 -16,441.43 100.00 上年同期合并地产所得税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866,563.51 -13,421,129.17 367.24 本期公司盈利
少数股东本期损益 -10,300.61 -7,574,409.61 99.86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5,297.34 -40,782,265.88 87.97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57,497.27 28,368.22 173,183.69 本期处置子公司收回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84,439.33 -100.00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大
资产重组”)已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截至 2015 年底,公司
已完成出售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割。
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办理完成,公司主营业务已变更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
售。该项业务盈利能力较强、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升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截至本季度报告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已将 12 亿元认购款项全额
支付至保荐机构账户,保荐机构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已将募集资金净额支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有关新股发行登记工作正在办理中;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已指定青岛嘉华盛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承接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 17%股权,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有关变更登记
手续正在办理中。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 如
未 未
能 能
是 及 及
承 是
否 时 时
诺 否
及 履 履
时 有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 时 行 行
间 履
背景 类型 方 内容 严 应 应
及 行
格 说 说
期 期
履 明 明
限 限
行 未 下
完 一
成 步
履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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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划
的
具
体
原
因
收购
报告
认购实达集团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书或 北京
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权益 昂展 年
配套资 地通过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本次非
变动 置业 8 是 是
金来源 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不存在用于本次认购的
报告 有限 月
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
书中 公司
业的情形。
所作 日
承诺
与重 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实达集团股份自相关股
北京
大资 关于股 份登记至本人(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
昂展 年
产重 份锁定 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根据盈利预测补
置业 8 是 是
组相 期的承 偿协议锁定。若上市公司在股份锁定期内实施
有限 月
关的 诺函 转增或送红股分配的,则因此取得的新增股份
公司
承诺 亦同样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
日
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关于不 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完成后 36 个月内,除在实 20
与重
存在放 北京 际控制人景百孚同一控制下的转让外,不会: 15
大资
弃上市 昂展 (1)放弃实达集团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年
产重
公司控 置业 地位;(2)全部或部分放弃在实达集团股东 11 是 是
组相
制权安 有限 大会、董事会中的表决权;(3)协助任何第 月
关的
排的承 公司 三方成为实达集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6
承诺
诺函 (4)协助任何第三方增强其在实达集团股东 日
大会及董事会中的表决权。
关于重
大资产
与重
重组交 北京 承诺除在实际控制人景百孚同一控制下的转
大资 年
易前持 昂展 让外,对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实达集团股份在
产重
有上市 置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是 是
组相 月
公司股 有限 如前述股份由于实达集团送股、转增股本等事
关的
份锁定 公司 项增持的,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 日
期的承
诺函
与重 关于重 北京
除已披露的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外,本公
大资 大资产 昂展
司与交易各方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且差异化 是 是
产重 重组差 置业 年
定价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负面影响。
组相 异化定 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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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 价对交 公司 月
承诺 易无负
面影响 日
的承诺
函
(一)保证人员独立
1、保证实达集团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
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实达集
团的财务人员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实达集团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
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实达集团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
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
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与重
关于保 北京 2、保证实达集团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
大资 年
证上市 昂展 产全部处于实达集团的控制之下,并为实达集
产重
公司独 置业 团独立拥有和运营。 是 是
组相 月
立性的 有限 3、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的
承诺函 公司 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实达集团的资金、资
承诺 日
产;不以实达集团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
1、保证实达集团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实达集团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
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实达集团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
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
行账户。
4、保证实达集团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本承诺人不违法干预实达集团的资金使用调
度。
5、不干涉实达集团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1、保证实达集团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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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实达集团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实达集团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1、保证实达集团的业务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实达集团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
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
不干涉实达集团的业务活动。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
及其它权益,或通过他人代本人经营)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深圳兴飞(包括其控股公司,下同)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的其 20
与重 他控股、参股公司不从事与深圳兴飞及其子公 15
北京
大资 关于避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果有同时适用于深圳 年
昂展
产重 免同业 兴飞和本人其他控股、参股子公司进行商业开 8
置业 是 是
组相 竞争的 发的机会,深圳兴飞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选 月
有限
关的 承诺函 择权。
公司
承诺 3、本人承诺给予深圳兴飞与本人其他控股、 日
参股公司同等待遇,避免损害深圳兴飞的利
益。
4、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深圳兴飞为实达集团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期间持续有效,并不可撤
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
承担因此给深圳兴飞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
损失和间接损失)。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其他控股、参
股子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实达集团及其
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
与重
关于减 北京 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其他
大资 年
少并规 昂展 控股、参股子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
产重
范关联 置业 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 是 是
组相 月
交易的 有限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
关的
承诺函 公司 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
承诺 日
有关报批程序,不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实达集
团的利益。
本人作为实达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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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不会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实达集团及其他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且本人
作为实达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
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
项发生,本人承担因此给实达集团造成的一切
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若出现因上述担保事项,导致上市公司面
关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