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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对北汽蓝谷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9年3月31日,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算等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财务公司与公司同一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定,财务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北汽蓝谷2021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保荐机构认为,北汽蓝谷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甲方: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综合授信服务;

(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经会计师审计的北汽蓝谷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审计了北汽蓝谷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3月2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致同审字(2022)第12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致同会计师对后附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通过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并出具了致同会计师中天特审字(2022)第2352号《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致同会计师没有发现后附由北汽蓝谷编制的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致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一、存放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252,981.504,651,047.284,668,479.96235,548.822,248.99
二、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
(一)短期借款190,198.95425,400.13275,200.49340,398.5911,803.13
(二)长期借款-----

六、公司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2021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北汽蓝谷将督促北京

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根据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设置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和监管指标,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北汽蓝谷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不存在重大遗漏,协议的执行情况良好,具备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相关信息披露真实。

综上,保荐机构对北汽蓝谷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宇威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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