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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时间:2020年4月14日
保荐机构编号:Z27174000年报披露时间:2020年4月7日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张迎、蒋欣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内容
发行人名称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1
注册资本35,522.27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主要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法定代表人尹霖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震、杨蓓
联系电话0731-8535783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18年1月24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18年1月3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1、与发行人签署督导协议,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及相关工作计划;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关注,审阅其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4、督导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6、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7、定期或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对相关重要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有效沟通,并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对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提供良好支持。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发行人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较好地配合了保荐机构的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督导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湖南海利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湖南海利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余额为8,208.16万元。因此招商证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严格要求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张 迎 蒋 欣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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