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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百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6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预计将对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该文件要求,公司决定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第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决定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

“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二)本次变更前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 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方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将调整2020年度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预计将对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1)对2020年度合并报表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2020年度报表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3,248,189,402.183,073,023,353.97-175,166,048.21
营业成本15,651,917,048.1315,827,083,096.34175,166,048.21
上述相关的现金流出,公司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21,165,612.042,545,999,563.83-175,166,048.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7,551,833,600.1227,726,999,648.33175,166,048.21

2.对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2020年度报表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销售费用522,070,481.30518,318,125.38-3,752,355.92
营业成本2,384,687,793.802,388,440,149.723,752,355.92
上述相关的现金流出,公司将其自“支付的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89,824,870.681,086,072,514.76-3,752,355.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44,607,039.116,748,359,395.033,752,355.92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要求进行的变更及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核报告,公司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天健审〔2022〕8-85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重庆百货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九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

四、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之审核报

告》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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