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32,695,726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7.2397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32,695,726 | 100.00 | 0 | 0 | 0 | 0 |
律师:崔俊蓉、秦宏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出席会议的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崔俊蓉、秦宏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