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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4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佳都科技600728佳都新太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徐炜王文捷
电话020-85550260020-8555026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电子信箱ir@pcitech.comwwj@pcitech.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611,515,989.659,808,891,477.62-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60,690,818.304,863,801,401.8010.22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4,012,018.60-570,319,429.79
营业收入1,700,280,541.271,652,448,792.40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40,757.42213,578,646.14-9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99,557.4020,099,976.19-9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05.12减少4.9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590.1326-95.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590.1326-95.55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2,03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60168,046,0960质押121,000,000
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89103,103,0990质押73,500,000
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3375,810,78500
刘伟境内自然人3.8066,604,50900
广州腾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3.7064,751,4720质押32,375,7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堆龙佳都可交换债投资(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2.8449,754,71600
郑尔城境内自然人1.4024,515,37600
何娟境内自然人1.0718,776,7880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396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8715,166,800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49,510,86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刘伟为佳都集团有限公司、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公司新3×3战略规划中“创新发展期”的承上启下之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顶住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经营压力,上下一心,科技“抗疫”,力保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2020年二季度,在智能产品及智能轨道交通业务快速增长带动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1亿元,单季度同比增长5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6.60万元,单季度同比增长203.0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29.00万元,单季度同比增长2,399.53%。公司各项业务已恢复正常经营,并实现业绩的触底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0亿元,同比增长2.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4.08万元,同比下降95.35%,主要是因为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及去年同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31亿元。

(一)智能技术发展态势及产品研发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大规模落地人脸识别等感知智能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认知智能技术的研发应用,形成以“城市大脑”及各行业数字平台为核心的智能产品序列,实现行业智能化产品及运营服务收入8,775.16万元,同比增长64.14%,产品化升级进程稳健有力。

1、基础技术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球智能技术研究院在李德紘院士的带领下,开展了公司级数据和智能中台的建设,将3D人脸识别、指静脉/掌静脉识别、知识图谱、NLP(自然语言处理)、AR(增强现实)等人工智能技术资源更好地以服务的方式输出,支持各事业部产品规模化、快速迭代地创新。公司在计算机视觉领域的技术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在今年的世界图像识别竞赛WebVision中,

公司算法团队从150多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三。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55件,获得专利授权42件,软件著作权登记36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智能产品研发和应用情况

随着近年来高速通信网络、物联感知网络、高性能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普及,各场景已采集和积累了海量数据信息,为实现机器逻辑推理、辅助决策、知识表达等认知智能层面的能力奠定了基础。在以认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AI 2.0”时代,人工智能在城市及各行业的应用体现为建设具备数据汇聚和认知决策能力的“城市大脑”数字中台,为城市治理提供智能决策和统一服务。未来,“城市大脑”将成为城市的新型基础设施和操作系统,以数据智能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顺应时代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创新推出智慧地铁数字平台“华佳Mos”系统。其基于CPS(信息物理系统)技术和工业互联网技术,打破各专业系统竖井式建设导致的困境,实现系统资源、跨专业数据和知识的融合,成为支持迭代开发、知识积累、生态开放的新一代智慧城轨操作平台;并结合公司AFC、PSD、ISCS、CBN四大智能化系统,实现智慧车站、智能运维、智能调度、智能客服等创新城轨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打造的“IDPS城市交通大脑”通过一线、准一线城市的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在超大型城市复杂交通路况下的应用能力。交通大脑通过对数百万辆微观车辆的全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其通行特征、运行规律,形成对城市宏观交通规律的洞察求解,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拥堵点治理、绿道优化、非法营运车辆排查、减少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智能决策能力。同时,研发团队正在与合作伙伴一起,探索交通大脑在智慧高速、智慧路口、车路协同方面的应用,利用交通大脑所蕴含的高价值实时交通信息,为智慧出行生态中的导航、出租车、公交等服务主体提供数据支持。

而在城市治理领域,研发团队将“视频云”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升级为“城市运行体征监管平台”,通过计算机视觉技术、物联网技术和CIM(城市信息模型)技术的融合,打破传统视频监控系统和业务系统之间信息割裂的格局,为智慧社区管理、重点场景安保、危化品生产园区等领域提供海量实时信息聚合和可视化管理能力,在今年的社区疫情防控管理中发挥巨大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视频云”大数据平台入围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此外,公司还应用人脸识别等计算机视觉技术,发布了一系列智能人脸识别测温终端产品,能够实现在各个场景不同人流量下的远距离精准体温测量,在疫情防控和促进复工复产工作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行业和解决方案业务发展情况

1、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浪潮正在兴起,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主力军之一,规划获批线路数量明显提升,延续了市场整体的高景气度;《智慧城轨发展纲要》发布,提出了以城轨云和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创新智慧乘客服务、智能运输组织、智能运维安全等应用的“1+8”智慧城轨体系,为各地城轨智慧化建设提供了标准和指导,公司多个产品入选《发展纲要》的示范案例。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凭借华佳Mos、智慧车站等AI产品的代际优势,在长沙、佛山、哈尔滨等地中标多项智能化轨道交通项目,产品累计落地城市达到23个,在手订单进一步充足。其中,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长沙轨道交通6号线总包项目,实现总包业务模式的复制推广,为公司轨交业务规模发展及布局智能运维市场再下关键一城。

2、智慧城市治理解决方案

“十四五”规划即将来临,智慧城市在“新基建”、“数据要素”、“人工智能”等热点推动下,正在迎来重要升级,更加强调在多维数据汇聚融合基础上,城市治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安防业务也从狭义的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向广义的城市物联感知网络建设转变。报告期内,智慧城市治理解决方案业务主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调优结构,聚焦高价值商机,以“视频云”等自研AI产品带动解决方案销售,业务盈利水平显著提升;区域和行业方面,立足广东根据地市场,积极从公安行业横向拓展至应急、建筑、园区等场景,探索业务新增长点。

3、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

在保持平稳发展的基础上,公司ICT产品集成业务重点加强迪普、华智等新产品线的发展,运维服务业务进一步梳理形成面向行业的服务解决方案。

(三)其他

报告期内,区域经营平台的建立和发展成为公司扎实推进全国化布局的重要抓手,以区域经营平台打通市场资源,承接各行业事业部产品销售和服务,有效提升营销效率和客户服务能力;经营数字化成为公司上下一致共识,通过打通端到端业务流程,在内部运营上逐步建立以数据为核心的决策指挥体系;干部是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石,报告期内,公司干部管理委员会(AT)初步组建起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价、发展和监察机制,通过资源池管理、任用管理和在岗管理三大环节,为业务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四)下半年经营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以业务结构优化和盈利能力提升为抓手,力争按计划完成全年业绩目标。研发方面,下半年公司将延续“中台战略”,一方面不断完善内部技术中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处理、AI算法、AR引擎等核心技术模块的复用和产品赋能;另一方面不断迭代优化“华佳Mos”“IDPS城市交通大脑”“视频云”三大行业数字中台,围绕其形成更丰富的智慧应用软件和终端产品,牵引带动解决方案业务销售拓展。组织方面,推动以产品、方案、渠道为抓手的强矩阵组织结构优化,支撑公司的产品化升级;推广区域营销试点经验,加快华东、华北、西部区域经营平台的组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参见“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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