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7人,参与表决7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9年9月17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4.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2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555万股(不含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因董事刘佳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