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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北化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支付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支付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钛业”)100%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向鲁北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山东祥海钛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海钛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20年6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第2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1号)。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及方式如下:

(1)公司收购金海钛业的交易对价为:

交易对方股份支付现金支付交易对价 (万元)
股份数量(股)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鲁北集团73,715,28345,556.0545,556.0591,112.09
锦江集团15,189,8159,387.3137,549.2246,936.53
合计88,905,09854,943.3583,105.27138,048.62

(2)公司收购祥海钛业的交易对价为:鲁北集团持有的祥海钛业100%股权对应价值为2,000万元,全部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

二、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应向鲁北集团、锦江集团支付的股权对价合计88,905,098股均已支付完毕,并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编号:2020-05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应向鲁北集团、锦江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合计为85,105.27万元,日前均已支付完毕,其中,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含配套募集资金利息)支付53,479.8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31,625.47万元。本次现金对价支付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价已全部支付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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