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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20-023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购买22,000万元,本次购买后余额97,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8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05、009、016号公告)。本次决定购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过程: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方案经公司计划财务部建议,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最终决定购买华夏银行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22,000万元,期限183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截止2020年6月1日,公司(本级)银行借款余额0.03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5.52亿元;公司(合并)银行借款余额1.0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8.09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名称产品 类型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预计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华夏银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2,0004.05%446.7205
产品 期限收益 类型结构化 安排参考年化 收益率预计收益 (如有)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183天保本浮动收益4.05%446.7205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的描述,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但无结构化安排,不属于优先、夹层、劣后的任何一种。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计划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总裁办公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理财产品购买后,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资产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6月2日,公司(甲方)与华夏银行(乙方)签署了《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编号:HY20232129。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1、 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2129
产品代码:HY20232129
产品挂钩标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沪深300指数”)
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稳健型产品
产品期限183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发行范围指定区域
发行规模下限1000万元
募集期2020 年6月2日-2020年6月2日(含) (募集期最后一日17:00(含)后不可认购)
产品不成立募集期结束,如本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如本产品不成立的,华夏银行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通过销售人员通知投资者,并于原定成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已募集资金及自认购申请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的利息一并退回投资者签约账户。
成立日2020年6月3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结算日2020年12月1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到期日2020年12月3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22:30至24:00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观察期从成立日起至结算日的每个交易日,包含首尾两日
产品结构要素1、期初价格:成立日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2、结算价格:结算日当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3、执行价格1:期初价格×115% 4、执行价格2:期初价格×80% 5、障碍价格:期初价格×120% 6、观察期:成立日(含)至结算日(含)间的所有交易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82%至4.10%之间(详见“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4.10%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4.05%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4.05%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82%
认购起点金额机构客户认购起点金额为1000万元,以1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认购交易撤销募集期内,客户可对已经提交的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具体规定如下: 1、客户对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其投资资金实时划至投资者签约账户。 2、客户对本产品进行多笔认购时,只能每笔认购交易单独进行全额撤销,且撤销后客户剩余认购金额合计不得低于认购起点金额。 3、募集期最后一日17:00(含)之后不能进行撤销。
提前终止权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1、除非出现如下任一情形,否则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市场重大变动对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规定,对本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对本产品做调整的,将通过销售人员通知客户。客户不接受调整的,应在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向华夏银行申请提前终止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投资者在期限届满继续持有本产品,则视为接受对本产品的调整。 二、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权 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 (2)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 2、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销售人员告知客户。 由于华夏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有效交易日
工作日指在中国大陆的商业银行和外汇市场进行支付结算并正常营业的日期。本说明书中所述成立日、到期日等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税款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担的税费时,华夏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其他规定1、认购申请日(含)至认购撤销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2、认购申请日(含)至成立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2、投资对象

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沪深300指数挂钩。

3、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根据以下条款确定:

情景一: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

、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4.10%

、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4.05%

如图所示:

情景二: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

、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4.05%

、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82%

如图所示:

在产品存续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本产品不相应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

(2)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根据华夏银行提供的《情况说明》,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投向为: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是指客户本金投资于银行存款,产生的全部或部分利

预期年化收益率指数价格

指数价格中间收益率4.05%

中间收益率4.05%120%

120%最低收益率1.82%

最低收益率1.82%80%

80%100%

预期年化收益率115%

115%最高收益率4.10%

最高收益率4.10%中间收益率4.05%

中间收益率4.05%指数价格

100%120%指数价格

息通过衍生品交易挂钩外部市场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指数、股票价格、外汇、利率、商品价格、商品价格指数等),以存款利息和衍生品投资收益为限向客户兑付收益的单位存款产品。

1、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无需向银保监会备案。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由总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统一设计、发行及管理,在法律关系、业务实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符合监管管理要求,合法合规。

2、该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非理财产品,本金投向不属于银行理财资金池、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不涉及衍生工具等复杂产品。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风险较低。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领导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完整的投资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资产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时行监督和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华夏银行于1992年10月在北京成立。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注册资本153.9亿元,总资产规模达3.1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35.94亿元;利润总额

64.40亿元。

(二)关联关系与其他关系的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8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关系,3.7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含本次理财)。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存在信贷业务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的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共计人民币2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35,153.30万元的62.5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40%。

截止2020年5月末,公司合并口径借款余额1.0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8.07亿元;

截止2020年6月1日,公司(本级)银行借款余额0.03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5.52亿元;公司(合并)银行借款余额1.0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8.09亿元。

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802,004,398.294,192,053,108.42
负债总额1,387,185,788.37729,397,096.76
资产净额3,414,818,609.923,462,656,011.66
项目2019年1-12月2020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4,811,806.49108,371,289.15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法律及政策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提前终止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

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与决议有效期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05、009、016号公告)。

本次购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决策过程:

1、公司财务总监领导计划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根据公司资金管理需求,拟订理财方案并进行询价比选后,会同法务对理财产品合法合规性和风险进行论证,提交购买理财建议书;

2、公司内审部门对比选过程是否合规提出意见;

3、总裁办公会议根据计划财务部提交的购买理财建议书进行审议决策,形成决议报公司全体董事审核确认。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 金额实际收回 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20181229至2019062825,000.0025,000.00570.270.00
2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20181228至2019062817,000.0017,000.00377.210.00
3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181228至201906288,000.008,000.00175.520.00
4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0111至2019071138,000.0038,000.00857.390.00
5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0114至2019071125,000.0025,000.00536.440.00
6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0111至2019071012,000.0012,000.00258.020.00
7温州银行-润泽财多息存款20190429至2019102950,000.0050,000.001,100.000.00
8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0505至2019110625,000.0025,000.00532.190.00
9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0702至2019100850,000.0050,000.00585.990.00
10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0712至2019081375,000.0075,000.00245.420.00
11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1224至2020052540,000.0040,000.00704.220.00
12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20191230至2020070260,000.000.000.0060,000.00
13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20200123至2020072115,000.000.000.0015,000.00
14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20200603至2020120322,000.000.000.0022,000.00
合计462,000.00365,000.005,942.6797,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注200,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58.57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8.9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97,0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3,000.00
总理财额度注100,000.00

注: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额度是10亿元。

2019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额度是20亿元。

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额度是20亿元。

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额度是10亿元。

特此公告。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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