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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富达债”不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9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富达债”不上调票面利率

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6富达债”上调前的票面利率:3.85%·“16富达债”上调后的票面利率:3.85%·上调后起息日:2019年8月18日·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有权决定在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35748,债券简称:16富达债,以下简称“16富达债”或“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3.85%,在本期债券第3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16富达债”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3.85%。

为保证公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富达债。

3、债券代码:135748.SH。

4、发行起始日:2016年8月18日。

5、到期日:2021年8月18日。

6、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7.50亿元。

7、债券余额:人民币7.50亿元。

8、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3.85%,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在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间第3年末上调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以公告为准。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3、起息日:2016年8月18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日:2021年8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18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无评级。

17、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时间和地点:本期公司债券于2016年9月2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18、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债券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利率上调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16年8月18日至2019年8月17日)票面年利率为3.8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决定不上调票面利率,即“16富达债”债券票面利率仍为3.8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82052 回售简称:富达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5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8月19日(因2019年8月18日为周末,故兑付日递延至节后第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歆 电话:0574-87647850 传真:0574-87647851

2、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霍中听 联系电话:010-85556544 传 真:010-85556405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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