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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化工:金牛化工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核销资产金额总计13,275,956.79元,其中应收账款12,318,691.83元,在建工程957,264.96元,此次核销资产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一、 核销资产概述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化工”或“公司”)本次核销资产金额总计13,275,956.79元,其中应收账款12,318,691.83元,在建工程957,264.96元。此次核销资产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系公司前身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化股份”)破产重组前形成, 2007年由于沧化股份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并经破产管理人依照相关破产程序进行了清收,并确认无法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制度,由于承债主体或投资主体已关停或营业执照已注销,账龄时间较长(全部在5年以上),且公司对其所欠公司款项长期催讨无果,确认无法收回,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公司对长期挂账破产重整以前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为 12,318,691.83元,因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公司对上述的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本次核销在建工程为公司水泥分公司烘干破碎机转子一台,该设备自2012年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为防止长期闲置设备存放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资产管理,节约存储费用,公司将该项资产进行合理处置,因本次核销的在建工程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

二、 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资产金额总计13,275,956.79元。公司已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此次核销资产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没有影响。本次核销资产,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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