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2名,监事邢黎平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齐敏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本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