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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2019年度,王巍、邓锋、刘淑莲作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王巍、邓锋、刘淑莲均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具体如下:

王巍,男,1958年出生,美国Fordham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中国并购公会创始会长,中国金融博物馆理事长。曾任职多家境内外金融机构。直接组织了中国几十家大型企业的改制、重组、承销及并购业务;在创新金融工具、企业重组和产业整合等领域经验丰富。王巍长期担任政府经济顾问,境内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的独立董事。

邓锋,男,美国籍,1963年出生,清华大学电子工程学硕士、南加州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邓锋为北极光创投创始人,现任北极光创投董事总经理,兼任清华大学基金会理事、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董、清华大学杰出访问教授、南加州大学亚洲工程学院理事会主席、斯坦福大学经济政策研究院理事会理事、沃顿商学院亚洲理事会理事、哈佛研究生院中国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等职务,曾获美国“2002年度企业家”和“2003年度创新人”等荣誉。

刘淑莲,女,1954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与会计教学与研究,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基金等课题8项,先后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示范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专著和教材十余本。曾获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辽宁省第五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及其他教学成果奖项,曾获全国优秀教师、辽宁省教学名师等称号。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出席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为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6次。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
王 巍81710
邓 锋82600
刘淑莲82600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并及时跟进公司发展情况,认真对待每一次董事会,仔细阅读公司提交的会议文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在董事会上就市值管理、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增加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加强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均表示同意,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2、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9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尽可能参会。在出席股东大会时,独立董事更多地从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有的放矢地提出建议,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在闭会期间,认真研读和分析公司的基本资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变化,多次实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配合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公司建立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汇报机制,主动向独立董事提供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的判断,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了保障。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及累计至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支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认为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并参考了同行业薪酬水平,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报告期内,董事会决定聘任盖龙佳为高级副总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表示同意。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进行了自查,并通过定期报告进行了

持续的跟进和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4份定期报告及43项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出现相关更正或补充公告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对议案表示同意。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战略决策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2人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2人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全部为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刘淑莲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2人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积极履职,完成了本职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在闭会期间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研读和分析公司的基本资料,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变化,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内部管理流程的优化、风险控制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化意见,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年度,独立董事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不断加强学习,持续提升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公司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王巍、邓锋、刘淑莲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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