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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独立董事杜庆春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董事会聘任戴春晖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安国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戴春晖先生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戴春晖先生,1976年3月出生,曾任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部湾控股(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部湾控股(文莱)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文莱摩拉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文莱摩拉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部长助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原内河港口事业部副部长。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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