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