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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关于公司改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天衡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3年末,天衡拥有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4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名。天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022

年度天衡为9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23.0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末,天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天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合伙人:胡学文,注册会计师,1999年6月注册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执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史玉苗,2016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桂华,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在天衡执业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7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9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改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1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根据《选聘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公司启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天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天衡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为天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天衡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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