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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凤凰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积极出席 2020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目标,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小琴女士,女,1955年出生,徐女士于2008年7月毕业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徐女士历任南京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公司董事、南京长江四桥公司董事、南京长客集团董事,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专务。2009年6月至2016年3月担任凤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徐女士于2005年被评为南京市国资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6年被评为南京市城市立功建设先进个人;2007年被评为南京市国资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先进个人。2012年被授予南京长江四桥建设有功个人荣誉称号。

姜宁先生,男,1957年出生,南京大学商学院经济学院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职南京大学商学院(投资与金融、购并重组)教授、南京大学投资与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专著6部、论文30余篇;兼任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利军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律师资格及建造师资格。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全国律协建筑房地产专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新联会副会长、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财政厅ppp专家库专员。获“江苏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南京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被国际法律评级机构Chambers推荐为东部沿海(江苏)公司/商事领域第一等级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会议情况

在 2020年度现任董事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 托 出 席(次)缺席(次)
徐小琴101000
姜宁10910
张利军10910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披露的报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且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

(三)现金分红及其它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年4月27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875,886.0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9,608,600.6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593,958.61元。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6,060,5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606,05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0.29%。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四)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严格按照重组承诺履行,未发现有违反承诺事项。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授权监察审计部对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层层落实进行有效整改,通过及时监督、检查、整改,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同时,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对管理制度作了补充和完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七)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还分别兼任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2020年度内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财务信息及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此外,我们还就公司战略规划确定、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

(八)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徐小琴 姜宁 张利军

2021年3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小琴:

姜 宁:

张利军: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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