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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茂非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3

上证公监函〔2019〕0124号

关于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茂非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周茂非,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经查明,2019年1月3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1,400万元,同比减少

97.23%至96.77%。2019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8,000万元至-70,000万元,更正原因主要是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和调整了部分影视项目的收入确认时点。4月27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659.40万元,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相比由盈转亏。

上市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提前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合理的估计,审慎进行业绩预告。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告称2018年度预计盈利,但实际业绩与业绩预告相

比发生盈亏方向的重大变化且差额巨大,可能严重影响投资者预期,对投资者决策可能造成重大误导。公司虽在业绩预告的风险提示中提示了商誉减值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但未提及相关应收账款存在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风险,风险提示不够准确、充分。此外,公司迟至2019年4月19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综上,周茂非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公司发生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应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另经核实,公司违规行为发生时,已由时任副董事长王森实际负责公司董事会工作,据此认定周茂非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次要责任,可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茂非予以监管关注。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勤勉尽责。履行承诺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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