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2-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周建军先生、张靓先生、徐健男女士、陆志虹先生、骆训杰先生、Marco Kerschen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刚先生、王春晖先生、陆银娣女士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案;
为吸引中医药产业链资源方赋能公司中药药事服务创新业务发展,同意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并引入1家战略投资者方式进行。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评估价值为16,500.00万元,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8,085.00万元为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经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格,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仍持有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公开挂牌转让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相关事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2-081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为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2-08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上述第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5日
?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2年12月12-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