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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优先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0,822.54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能够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的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资金部负责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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