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6月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情况如下,本次预留部分授予的股份数为2,980,000股。
2022年8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321,520,664股。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5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份总数由2,817,159,616股变更为3,141,203,280股,注册资本由2,817,159,616元变更为3,141,203,280元。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7,159,616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41,203,280元。 |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使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使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
2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825,152,26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2,817,159,616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817,159,61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3,141,203,280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