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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第三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9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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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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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7
    四、附录. 18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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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环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7,727,113,719.18 5,943,568,279.27 3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90,202,064.80 3,606,606,724.24 2.3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731,290.13 -430,451,781.05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4,136,882,824.61 2,328,718,545.82 7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533,347.92 87,335,860.42 -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 75,954,106.31 88,909,729.02 -14.5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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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9 3.10 减少 26.1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6 0.062 -9.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6 0.062 -9.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382,628.42 10,382,628.4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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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42,560.00 -516,521.00 黄金期货交易、黄金融资
    业务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962.25 -161,631.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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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1,138,476.54 -2,125,409.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8.46 174.55 
    合计 4,610,718.09 7,579,241.6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19,41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235,321,843 15.72 179,721,723 
    质押 
181,3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刘全恕 87,819,092 5.78 87,819,092 
    质押 
87,800,000 境内自然人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41,798,799 2.79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姚雄杰 40,305,000 2.69 40,305,000 
    质押 
40,300,000 境内自然人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1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5,000,000 2.34 0 
    无 
  其他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1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950,000 2.07 0 
    无 
  其他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 20号集合资金信托 
21,800,000 1.46 0 
    无 
  其他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基金盛屯 1号资产管理计划 
19,389,870 1.30 0 
    无 
  其他 
张晓樱 15,712,800 1.05 0 
    无 
  境内自然人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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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国 11,565,612 0.77 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55,600,120 人民币普通股 55,600,12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41,798,799 人民币普通股 41,798,799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 1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 10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0,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95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 20号集合资金信托 
21,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800,000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鹰基金盛屯 1号资产管理计划 
19,389,870 
人民币普通股 
19,389,870 
张晓樱 15,71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12,800 
张保国 11,565,612 人民币普通股 11,565,612 
马洪顺 11,456,299 人民币普通股 11,456,299 
马英杰 8,826,600 人民币普通股 8,826,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姚雄杰,所以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和姚雄杰是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是一致行动人均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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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约 44404 万,主要系母公司发行 5 亿公司债券收到款项增加货币资金所致; 
B.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 390万,主要系子公司贸易业务回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C.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约 17183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增长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D.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约 50197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增长增加预付款所致; 
E.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约 9484万,主要系子公司金融服务业务增加所致; 
F.存货较年初增加约 12113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采购库存商品增加及第三季度新增合并上海振宇增加存货所致; 
G.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约 35939万,主要系子公司购入和租入实物黄金增加所致; 
H.长期应收款增加约 3241万,主要系子公司融资租赁的业务开展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I.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约 1203万,主要系子公司对深圳周大发的股权投资所致; 
J.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约 2548万元,主要系矿山子公司矿山工程在建的增加所致; 
K.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约 660 万,主要系子公司新增租赁办公室装修费用及母公司发债管理费待摊增加所致; 
L.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 2251万,主要系母公司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M.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25950万,主要系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N.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 18217万,主要系子公司货款支付使用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O.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约 4569万,主要系第三季度新增合并子公司上海振宇增加应付账款所致; 
P.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约 15587万,主要系子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加预收账款所致; 
Q.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约 2845万,主要系母公司发行债券计提利息年底归还所致; 
R.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约 53106万,主要系母公司及子公司银行黄金租赁融资业务增加所致; 
S.应付债券较年初增加 50万,系母公司本年发行 5亿公司债券所致; 
T.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 9553万,主要系母公司按协议偿还中航信托借款的 1亿本金所致; 
U.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80816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增长带来收入增长所致; 
V.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72732万,主要系子公司收入增长带来成本增加所致;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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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671 万,主要系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增长带来税费增长所致; 
X.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355 万,主要系以前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少,没有专门设销售费用科目,本年开始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设立销售费用核算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所致; 
Y.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3286万,主要系子公司增加、业务增长相应管理费用增多及矿山子公司产量增加带来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对应的公允价值摊销增加所致; 
Z.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4431万,主要系集团公司发行 4.5亿公司债带来利息增加及增加
    银行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所致; 
AA.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约 318万,主要系自产黄金套期保值产生收益所致; 
B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65698 万,主要系去年同期母公司非公开发行收购华金矿业支付收购款而本年同期无此类收购项目所致; 
C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28063 万,主要系上年同期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款项而本期无此类项目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9,694,656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8亿元。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收到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40 号)。2015年9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司将积极安排后续发展业务所需的融资,保障金属产业链金属服务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
    2015年 3月 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并经公司于 2015年 3月 26日召开的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 6月公司收到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0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5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 9月 28日公司完成本次公司债的发行工作,募集资金 5亿元人民币。
    2015年 10月 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5亿元。目前,已经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115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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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盈利预测及补偿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刘全恕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埃玛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埃玛矿业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 12,474.63万元、
    15,681.32万元及 15,681.32万元。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埃玛矿业在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未实现前述预测净利润额,刘全恕和盛屯集团应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股份补偿。
    2013年 1月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是是 
盈利预测及补偿 
刘全恕 
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刘全恕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埃玛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埃玛矿业 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 12,474.63万元、
    15,681.32万元及 15,681.32万元。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埃玛矿业在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未实现前述预测净利润额,刘全恕和盛屯集团应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股份补偿。
    2013年 1月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是是 
股份限售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2013年 1月10日至2016年 1月9日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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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增之股份等。
    股份限售 
刘全恕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在原承诺期满后,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及转让的股份占本人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30%,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60%。
    2013年 1月10日至2016年 1月9日 
是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时间:
    2009年 8月20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与再融解深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承诺时间: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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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相关的承诺 
决同业竞争 
市泽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2009年 8月20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深圳市源鑫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承诺时间:
    2009年 8月20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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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姚娟英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承诺时间:
    2009年 8月20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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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姚雄杰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时间:
    2009年 8月20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承诺时间:
    2010年 6月3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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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深圳市泽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承诺时间:
    2010年 6月3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深圳市源鑫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承诺时间:
    2010年 6月3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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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姚娟英 
“本人与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时间:
    2010年 6月3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姚雄杰 
“本人与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承诺时间:
    2010年 6月3日;承诺期限:长期承诺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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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姚雄杰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时间:
    2013年 8月19日;承诺期限:2014年 6月 16日至 2017年 6月 15日 
是是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其他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 9月 30日前完成丫他探矿权证(证号:T52520081102017841)转换成采矿权证的手续,生产规模为 6万吨/年。如贵州华金未按期完成前述工作,则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补偿。” 
承诺时间:
    2014年 3月7日;承诺期限:截至到扩证办理完成。
    是是 
其他 
股份增持及股份限姚雄杰及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姚雄杰先生及盛屯集团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起十二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合计不超过 1 亿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并承诺,在增持承诺时间:
    2015年 7月8日。承诺期限:截止到 2016年 4月 17日 
是是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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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其他 
股份增持及股份限售 
刘全恕 
“刘全恕先生计划近期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6 亿
    元。” 
承诺日期:
    2015年 7月9日 
是是 
其他 
业绩承诺 
姚雄杰、陈东、应海珍 
“同时,公司提出 2015年业绩目标,201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幅不低于 50%。若上述目标没有实现,不足部分将由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负责补偿 96%、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补偿 3%、公司总裁应海珍女士补偿1%。
    承诺日期:
    2015年 7月11日; 
是是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 
日期 2015年 10月 28日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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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 1,049,956,868.01 605,913,587.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962,393.59 5,371,117.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500,000.00 8,600,000.00 
    应收账款 543,024,698.39 371,197,074.24 
    预付款项 967,538,880.00 465,566,589.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75,516.29 575,516.29 
    其他应收款 128,722,798.73 33,881,330.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06,480,342.17 85,351,450.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45,474,450.35 186,089,325.92 
    流动资产合计 3,462,235,947.53 1,762,545,990.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595,282.00 5,595,28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285.43 11,285.43 
    长期应收款 32,406,296.50 
    长期股权投资 58,581,150.61 46,555,458.52 
    投资性房地产 2,645,164.25 2,737,571.57 
    固定资产 646,877,285.31 634,395,263.60 
    在建工程 107,850,677.53 82,375,202.16 
    工程物资 73,822.79 67,767.15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52,501,880.71 2,787,061,122.49 
    开发支出 
商誉 527,335,562.38 527,335,562.38 
    长期待摊费用 19,010,383.33 12,410,078.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438,980.81 64,927,694.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550,000.00 17,55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64,877,771.65 4,181,022,288.56 
    资产总计 7,727,113,719.18 5,943,568,279.2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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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80,000,000.00 220,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86,930,871.00 144,594,59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51,174,020.78 69,000,000.00 
    应付账款 91,656,459.46 45,970,880.73 
    预收款项 228,052,654.31 72,187,152.2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781,638.32 4,456,278.37 
    应交税费 40,155,657.62 48,332,901.47 
    应付利息 46,355,085.87 17,909,406.50 
    应付股利 72,000.00 72,000.00 
    其他应付款 696,411,823.46 165,349,755.2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23,590,210.82 788,372,964.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90,084.20 35,281,008.42 
    应付债券 1,150,000,000.00 65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04,469,817.50 2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95,350.00 995,3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5,618,871.60 591,447,475.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63,674,123.30 1,477,723,834.31 
    负债合计 3,887,264,334.12 2,266,096,798.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7,052,305.00 1,497,052,305.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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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97,799,282.80 1,897,799,28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428,697.79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90,921,779.21 211,755,13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0,202,064.80 3,606,606,724.24 
    少数股东权益 149,647,320.26 70,864,75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39,849,385.06 3,677,471,480.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27,113,719.18 5,943,568,279.27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987,477.35 291,771,465.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75,743.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442,504.39 792,504.39 
    预付款项 14,502,050.00 4,502,05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42,932,903.50 440,707,977.61 
    存货 8,975,666.97 73,102.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10,816,345.21 737,847,100.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595,282.00 5,595,28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285.43 11,285.4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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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429,788,569.06 3,645,891,312.14 
    投资性房地产 2,645,164.25 2,737,571.57 
    固定资产 11,139,015.97 11,505,190.97 
    在建工程 73,313,776.93 71,629,474.8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3,580.04 211,761.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088,520.41 174,33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416,378.93 56,519,774.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550,000.00 17,55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24,741,573.02 3,811,825,984.47 
    资产总计 5,835,557,918.23 4,549,673,084.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86,930,871.00 94,551,87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75,156.25 1,775,156.25 
    预收款项 411,778.81 51,938.81 
    应付职工薪酬 1,039,895.45 959,036.29 
    应交税费-1,625,538.72 -348,378.26 
    应付利息 44,383,541.60 16,608,611.07 
    应付股利 72,000.00 72,000.00 
    其他应付款 1,005,247,295.68 182,832,816.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38,235,000.07 296,503,050.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90,084.20 35,281,008.42 
    应付债券 1,150,000,000.00 65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3 / 32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53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2,705,621.70 885,281,008.42 
    负债合计 2,520,940,621.77 1,181,784,059.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7,052,305.00 1,497,052,30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89,768,021.59 1,889,768,021.5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72,203,030.13 -18,931,30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14,617,296.46 3,367,889,025.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35,557,918.23 4,549,673,084.91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
    入 
1,722,866,047.50 1,013,849,526.39 4,136,882,824.61 2,328,718,545.82 
    其中:营业收入 
1,722,866,047.50 1,013,849,526.39 4,136,882,824.61 2,328,718,545.8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
    本 
1,671,451,365.81 924,109,302.06 4,043,288,730.65 2,228,319,657.93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4 / 32 
其中:营业成本 
1,561,339,569.46 852,113,683.23 3,794,678,986.54 2,067,363,397.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262,251.85 4,785,209.00 15,612,363.24 8,904,860.08 
    销售费用 
1,737,030.40  3,552,100.43 
    管理费用 
65,185,548.85 54,378,555.85 144,637,553.72 111,777,017.51 
    财务费用 
35,926,965.25 12,920,479.67 83,450,710.62 39,138,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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