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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下午16: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以现场+视频会议的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其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王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补选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其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王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补选王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以上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王扬女士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

对于上述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程序以及相关人员的任期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

四、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全部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全部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王扬女士简历王扬,女,汉族,1974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员,管理学博士,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最近五年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审计专业主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审计专业主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商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审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青浦区人大预算咨询专家等职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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