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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关于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1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0-06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依据

鉴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沪国资委【2006】17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光明食品财【2010】376号)、《光明地产章程》、《光明地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核定了2020年度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担保额度定为人民币284.2155亿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大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对外担保到期展期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0年度总额度内核准),并列出了担保人与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明细,其中包含为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明玖”)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70000万元;为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长沙碧明”)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500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38)、(临2020-039)、(临2020-046)。

二、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调整情况如下:

(一)原为浙江明玖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

(二)原为长沙碧明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500万元。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500万元。

截至目前,为浙江明玖与长沙碧明担保,均不存在已发生超出调整后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在具体调整被担保人时,全资子公司仅可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控股子公司仅可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非控股子公司仅可与非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浙江明玖与长沙碧明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上述要求。

上述调整事项(一)、(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大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对外担保到期展期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0年度总额度内核准)。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变。

三、本次调整担保额度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明细情况2020年度被担保人总数50家。 (单位、币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担保额度本次调整情况统计截至 20.6.30 被担保人 性质划分统计截至 20.6.30 投资比例 (%)
1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上海汇德置业有限公司125000全资100.00%
2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晟置业有限公司50000全资100.00%
3上海汇旭置业有限公司80000全资100.00%
4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泰日(上海)置业有限公司260000控股90.00%
5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上海明堰置业有限公司28000全资100.00%
6上海北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88000全资100.00%
7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金山卫置业有限公司109600控股82.00%
8上海光明明昱置业有限公司70000全资100.00%
9光明房地产集团(苏州)置业有限公司120000控股93.00%
10常州百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000非控股49.00%
11常州明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48000控股57.00%
12常州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控股97.00%
13常州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1000非控股34.00%
14苏州绿淼不动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控股50.00%
15常州百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700非控股33.34%
16无锡明景置业有限公司29700非控股55.00%
17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50000控股70.00%
18郑州农工商华臻置业有限公司90000全资100.00%
19山东菏泽平土房地产有限公司48200控股60.00%
20四川光明牧桦置业有限公司60000全资100.00%
21重庆天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300非控股41.00%
22四川雅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600控股51.00%
23重庆明渝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000全资100.00%
24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6000控股36.00%
25武汉明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000控股90.00%
26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50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500万元。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控股50.00%
27金华光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16000控股93.00%
28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6000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控股93.00%
29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900非控股24.50%
30镇江广丰房地产有限公司16250非控股25.00%
31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舟山置业有限公司82000控股93.00%
32上海海博西郊物流有限公司35000全资100.00%
33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8000全资100.00%
34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0000全资100.00%
35上海民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4000控股80.00%
36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0000全资100.00%
37上海农工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3000全资100.00%
38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00000全资100.00%
39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兆置业有限公司31105全资100.00%
40上海明博置业有限公司100000全资100.00%
41宜兴鸿立东方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控股93.00%
42宜兴鸿海置业有限公司20000控股93.00%
43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0000非控股49.00%
44常州明宏置业有限公司27500非控股50.00%
45郑州星樽置业有限公司35000控股50.00%
46成都辰禧置业有限公司23800非控股34.00%
47武汉明泰置业有限公司35000非控股50.00%
48宁波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0非控股50.00%
49邯郸市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0控股76.50%
50宁波嘉佳置业有限公司80000全资100.00%
总计2842155

四、本次调整涉及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币种:人民币)

1、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横山桥村;法人代表:

李伟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99,200.47万元,负债总额为194,668.6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53,891.9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40,776.76万元,净资产额为4,531.81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740.19万元,负债率为97.72%。

2、名称: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姚坡塘重建地315号;法人代表:张志远;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57,920.16万元,负债总额为159,763.6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40,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9,263.68万元,净资产额为-1,843.53万元,营业收入为29.58万元,净利润为-2,202.89万元,负债率为

101.17%。

五、本次担保调整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情况,并作出如下专项独立意见:

经我们查验,公司本次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对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后,仍然确保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均是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284.2155亿元担保额度中;并且在具体调整被担保人时,全资子公司仅可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控股子公司仅可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非控股子公司仅可与非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与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上述要求。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合理利用所需要,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公司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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