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七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0日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徐州市美的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弘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徐州美君房地产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9-06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