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依据《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计划的通知》(市文旅发[2019]113号),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拨款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城墙管理委员会 | 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 | 500.00 |
小 计 | 500.00 |
近日公司下属分公司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拨款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管理分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曲江智能化健身步道项目 | 100.00 |
小 计 | 100.0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的2019年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50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曲江池遗址公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曲江智能化健身步道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0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